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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离逾三载,母子终团聚 审执齐发力,干戈化玉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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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0-06-23 09:55:18 打印 字号: | |

“李法官、罗法官,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,孩子终于回到我身边了,案子宣判后,我申请了强制执行,在执行阶段,我与对方达成了和解,就在昨天,我把孩子接回来了!谢谢你们!万分感谢!”当事人张某激动万分的致电丰满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的李秋颖、罗玲玲两位法官。

6月17日,一起长达三年多的亲生母亲与养父母之间的夺子大战,在丰满法院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干警的共同努力下,终于得到成功化解,昔日因为孩子而争夺激烈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。

三年前,张某生下一个孩子,当时由于种种原因,孩子出生后即交予赵某及其妻子抚养,后张某欲向赵某及其妻子要回孩子,此时赵某及其妻子因与孩子长期相处已产生了感情,故而拒绝了张某要回孩子的请求。焦虑万分的张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。办案法官李秋颖、罗玲玲收到卷宗后,深知此案关系到三岁孩童的归属,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开展庭前调解,同时迅速排期并安排送达工作,以保证案件能够及时、顺利的进入审理。案件开庭审理并查明事实后,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。判决生效后,张某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
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执行局法官单军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为孩子的亲生母亲、被申请执行人为孩子的养父母,且执行标的为年仅三岁的孩子,若强制执行将异常困难。为了不破坏亲生母亲、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生育、养育之情,单军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做双方的调解工作。在单军法官的努力下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孩子得以顺利回到母亲身边。

司法审判与执行不应是冰冷、机械,而应有温度,这种温度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相互传递,尽最大努力消除对立、弥合亲情,用司法温情守护家庭温馨。这是丰满法院近年来坚持人性化办案,减少当事人诉累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实现案件审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又一缩影。
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文中涉及当事人均为化名)


 
责任编辑:政治部 袁琳